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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不屬中國,地位亦非未定 質疑開羅宣言 (轉貼)

頁次: 1 2 
發表:文抄公 2007-09-25 00:01:53 (IP:  ) T 2406_R 0 閱覽數:12191 引 用
標題:臺灣不屬中國,地位亦非未定 質疑開羅宣言
作者: 阿魯巴(2007-08-11 06:17:01.0)

光列開羅宣言不夠,馬英九要求把日本降書、波茨坦宣言也都納入歷史課程,因為日本降書接受波茨坦宣言,波茨坦宣言又規定開羅宣言必須實施,三位一體。若開羅宣言有承諾滿洲、臺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原文為Manchuria, FormosaandPescadorisshallberestoredtotheRepublicofChina),則邏輯上就可確定日本接受臺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的法律事實。這一來,杜正勝所說的開羅宣言是新聞稿、位階低、無人簽字都不重要,因為馬英九和國親分子都相信課本,以為偽造的開羅宣言承認臺、澎歸還中華民國。

 但根據多年的研究,世上並無「開羅宣言」,故中華民國用新聞公報偽裝開羅宣言,利用公報上有「滿洲、臺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的字樣,透過「三位一體」的邏輯,堅持戰後臺灣已重回「祖國」懷抱,搞世紀大騙局。偽造的「開羅宣言」不但無人簽字、發布時與會者不在場、也否認有「滿洲、臺澎歸還中華民國」的承諾,因那只是蔣介石的個人意見,美英並未同意所以不簽名,這些事實反而證明臺灣不屬中國,中華民國是竊臺集團,國親是核心分子。

  馬英九又引用國際法上的時效學說,主張,即使中華民國是非法佔領臺灣,都那麼久了,而臺灣人也去選它的總統了,非法早已變成合法。這是中華民國的詭計,反證如下:

  立陶宛1795年就被沙皇佔領,2次大戰時又被佔領,前後170多年,也參與蘇聯選舉。但1990年因1988年挖出1939年德蘇瓜分立陶宛的秘約副本,證明蘇聯竊據立陶宛而宣布獨立。蘇聯啞口無言,不敢使用武力。香港1842年割讓英國,1997年轉手給中國,前後長達155年,為何沒變成英國的?日本北方4島1945年8月起為俄所佔,比臺灣被中華民國竊據還早兩個月,日本至今年年還在催討,並未聽說俄國佔領已合法。臺灣不要自己棄權。

  臺灣不屬中國,地位亦非未定,無須公投就有獨立的法源。從1941年的大西洋憲章到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所有國際文件皆承諾臺灣獨立,載在聯合國憲章,落實于舊金山和約,但因中華民國竊臺而空懸50多年,臺灣人忘記權利,反而認賊作父,自貶地位為未定,才須公投、制憲、正名爭取獨立。賦予臺灣獨立法源的和約及憲章條文如下:

(1)舊金山和約(1951年9月8日):第2條(b)規定,日本放棄臺灣和澎湖(原文為Japanrenouncesallright, titleandclaimtoFormosaandthePescadores)。因未明言交給何國,一般就以為臺灣地位未定。其實它只在使臺灣從日本分離適用聯合國憲章的規定,托管,自治、獨立,沒有規定臺灣的地位,單獨引用這個和約,當然可能得到臺灣地位未定的錯誤推論。

(2)聯合國憲章(1945年6月26日):第77條(b)規定,從敵國分離的領土由聯合國托管 (Thetrusteeshipsystemshallapplyto…territorieswhichmaybedetachedfromenemystatesasaresultoftheSecondWorldWar)。第76條(b)規定,托管的目的在使之自治、獨立(Thebasicobjectivesofthetrusteeshipsystem… shallbe…topromote…self-governmentorindependence)。聯合國憲章是規定臺灣地位的基本法,舊金山和約只是程序法而已。可見,臺灣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之時從日本分離後,就有獨立的法源,依法由聯合國托管、獨立,或不經托管直接獨立,無須公投、制憲、正名就可宣布獨立。這個憲章中華民國也簽了字。

  聯合國憲章不是突然產生,而是由大西洋憲章、聯合國宣言、雅爾塔協議長期累積演進而來,因臺灣自以為已經獨立而不宣布獨立,才造成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誤解,給馬英九有主張時效的機會。構成聯合國憲章的憲章、宣言、協議如下:

(a)大西洋憲章:承諾戰後殖民地自治、獨立(wishtoseesovereigntyrightsandself- governmentrestoredtothosewhohavebeenforciblydeprivedofthem)。大西洋憲章的英文名稱是 TheAtlanticCharter,1941年8月14日羅斯福和丘吉爾宣布。

(b)聯合國宣言:承認大西洋憲章(subscribedtotheAtlanticCharter)。中華民國也是簽字國之一,1942年1月1日簽字,成為聯合國憲章第76條的條文。

(c)雅爾塔協議:從敵國分離的領土,由聯合國托管(territorialtrusteeshipwillonlyapplyto… territoriesdetachedfromtheenemyasaresultofthepresentwar)。1945年2月11日羅斯福、丘吉爾和斯大林簽字,聯合國追認,做為憲章第77條的條文。臺灣獨立老早就是國際共識,中國還騙什麼自古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臺灣人是中國人?

  臺灣主權獨立的論述,除上述是以法律獨立為基礎外,另外有3種,是以事實獨立為基礎:第(1)種,以人民主權為出發點,以為臺灣國會已全面改選、總統也直選,人民行使國家主權,臺灣的主權地位早已確立。不論舊金山和約、開羅宣言都是列強協議,是一些歷史文件,早該被人民主權取代。第(2)種,以舊金山和約為出發點,根據這個和約,臺灣地位未定,但50多年來社會開放、政治民主、經濟繁榮,若非主權獨立不能如此。第(3)種,民進黨的臺灣前途決議文以政治現狀為出發點,聲稱臺灣主權獨立現在叫做中華民國。

  讀者知道,臺灣事實獨立為國際上所不爭,但法律獨立則為國際上所不承認,所以鮑爾才會說臺灣無主權沒獨立不是國家。事實獨立既是事實,無須一再強調,法律獨立才是努力的目標。目前的公投、制憲、正名等獨立運動,其目的就是要以2千3百萬人的意志去自決以取得臺灣獨立的法源,爭取法律獨立的國際認同。既然如此,臺灣獨立已有法源有如上述,而且是全世界,包括中國都簽字承認者,其效力遠比我們以2千3百萬人去爭取得到者強得多多,只要上位者花極少時間去暸解,有信心之後宣布獨立改國號,接受各國檢驗,通過之後就是法律獨立,正常國家。若不通過,研究後再來。這是最快最安全的一條路,不妨一試。

  臺灣雖已有獨立的法源,但有人認為盟軍至今未宣布結束佔領臺灣,而舊金山和約又未決定臺灣的歸屬,所以臺灣是美軍的軍事統治地,因此美國才有臺灣關係法的立法。事實不然。盟軍總部早已宣布,1952年4月28日臺灣時間晚上10:30結束佔領並解散總部,臺灣獨立在聯合國憲章中早有明文,且舊金山和約第6條規定盟國佔領軍應于和約生效後盡早撤離,不得遲于和約生效後90日。準此,中華民國最慢須在1952年7月28日以前撤離臺灣,否則就是非法佔領。現在限期已過,中華民國當然是竊據臺灣!

  臺灣關係法與臺灣地位實無關聯,否則,美國也有香港關係法,難道香港是美軍的軍事統治地嗎?而且,在舊金山和約中,南沙群島、西沙群島、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等,也由日本放棄未說給誰,和臺灣地位相同,但美國和它們未有「關係法」,亦非美軍領地,千島群島、庫頁島更是蘇俄領土。以此模擬就可推知,臺灣是美軍的軍事統治地和地位未定同樣有瑕疵,希望教材不要再搞錯,最近的課程公聽會應察納雅言。杜正勝說中日和約為中華民國所簽字並公布,所以,應列入教材。聯合國憲章、大西洋憲章、聯合國宣言亦為中華民國所簽字公布,也應列入教材,俾便早早宣布獨立好讓中國死心不再糾纏。

http://big5.am765.com/gate/big5/bbs.am765.com:80/detail-expand.jsp?
id=19181&agMode=1

回應:竹根 2009-04-09 19:44:57 (IP:  ) T 2406_R 51 引 用
>>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的确认,它的有效性勿容质疑!

真呆!

回應:泰伯 2009-04-09 23:58:43 (IP:  ) T 2406_R 52 引 用
《開羅宣言》有效无效不是你们中國人说了就算!

如果「開羅宣言」有效,中國人幹嘛還要提什麼「確認不確認」。

由中國人一再提及「確認」的態度,正可以反正出勉強用開羅宣言來主張中國對台灣有主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回應:泰伯 2009-04-10 00:05:06 (IP:  ) T 2406_R 53 引 用
「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完全沒有「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字眼,「支那版」裏的「承認」,根本就是中國人的自慰傑作,自己加上去的。

雲飛先生你去把英文原文找出來瞧瞧,看不懂的話我會指導你一下。

回應:泰伯 2009-04-10 00:06:24 (IP:  ) T 2406_R 54 引 用
台灣的前途,只能由台灣人自己決定。

外國(包括中國)無權說三道四。

回應:云飞 2009-04-10 06:37:16 (IP:  ) T 2406_R 55 引 用
SINO-US JOINT COMMUNIQUE
17 August 1982

[Chinese Text]

1. In the Joint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on January 1, 1979, issu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Within that context, the two sides agreed that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continue to maintain cultural, commercial, and other unofficial relations wi

2. The question of United States arms sales to Taiwan was not settled in the course of negotiation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on establishing diplomatic relations. The two sides held differing positions, and the Chinese side stated that it would raise the issue again following normalization. Recognizing that this issue would seriously hamper the development of United States-China relations, they have held further discussions on it, during and since the meetings between President Ronald Reagan and Premier Zhao Ziyang and between Secretary of State Alexander M. Haig, Jr., and Vice Premier and Foreign Minister Huang Hua in October 1981.

3. Respect for each other's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and non-interference each other's internal affairs constitute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guiding United States-China relations. These principles were confirmed in the Shanghai Communique of February 28, 1972 and reaffirmed in the Joint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which came into effect on January 1, 1973. Bo

4. The Chinese government reiterates that the question of Taiwan is China's internal affair. The Message to the Compatriots in Taiwan issued by China on January 1, 1979, promulgated a fundamental policy of striving for Peaceful reunification of the Motherland. The Nine-Point Proposal put forward by China on September 30, 1981 represented a Further major effort under this fundamental policy to strive for a peaceful solution to the Taiwan question.

5.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its relations wi

6. Having in mind the foregoing statements of bo

7. In order to bring about, over a period of time, a final settlement of the question of United States arms sales to Taiwan, which is an issue rooted in history, the two governments will make every effort to adopt measures and create conditions conducive to the thorough settlement of this issue.

8. The development of United States-China relations is not only in the interest of the two peoples but also conducive to peace and stability in the world. The two sides are determined, on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to strengthen their- ties to the economic, cultural, educational, scientific, technological and other fields and make strong. joint efforts for the continued development of relations between the governments and people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9. In order to bring about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United States China relations, maintain world peace and oppose aggression and expansion, the two governments reaffirm the principles agreed on by the two sides in the Shanghai Communique and the Joint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The two sides will maintain contact and hold appropriate consultations on bilateral and international issues of common interest.

没有吗?呵呵!鸵鸟呆伯!

回應:泰伯 2009-04-10 16:36:21 (IP:  ) T 2406_R 56 引 用
”acknowledged” 是什麼意思? 不知道的話我可以告訴你。你們的英文程度有待加強。

你貼了一大篇,這裡面有那一句話是「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有那一句是「美國承認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

回應:竹根 2009-04-10 16:41:09 (IP:  ) T 2406_R 57 引 用
泰伯大人:

反正沒有也要說有,為什麼?為“侵略”找理由嘛。

回應:云飞 2009-04-10 17:52:24 (IP:  ) T 2406_R 58 引 用
acknowledged
公认的

acknowledged 公认的 acknowledgement 承认 acknowledgment 承认. httpcrazyenglish

承认

C acknowledged 承认答应. D anticipated 预期期望. 221 参考译文尽管他在节食美味

答谢

acknowledged vt承认答谢报偿解析注意常用过去分词同admit confess 辨析acknowledge

报偿

acknowledged vt承认答谢报偿解析注意常用过去分词同admit confess 辨析acknowledge

答应

C acknowledged 承认答应. D anticipated 预期期望. 221 参考译文尽管他在节食美味


在鸵鸟呆伯看来就是美国不承认的意思!


回應:云飞 2009-04-10 17:55:22 (IP:  ) T 2406_R 59 引 用
你去看看:http://www.nuclearthreatinitiative.org/db/china/engdocs/commk82.htm
是怎么翻的!

回應:泰伯 2009-04-11 01:21:50 (IP:  ) T 2406_R 60 引 用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雲飛你翻譯這句英文成中文給大家看看你的英文程度。

中國人被美國人給玩死還洋洋自得.....

回應:云飞 2009-04-11 06:30:32 (IP:  ) T 2406_R 61 引 用
Webster’s Nin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aiwan is part of China.
鸵鸟呆伯把这句向大家解释一下!


回應:云飞 2009-04-11 06:38:19 (IP:  ) T 2406_R 62 引 用
有关acknowledged的解释在Webster’s Nin 美国接受了用中文“承认”来翻译acknowledge

回應:泰伯 2009-04-11 11:47:38 (IP:  ) T 2406_R 63 引 用
「美國認知中國的立場如何如何.....」這會很難翻譯嗎?

會用「acknowledge」玩點文字遊戲,而不用「recongize」「agree」或「support」,原因就是美國不支持不同意中國的意圖。

如果美國贊成中國併吞台灣,為何還要訂立「台灣關係法」?為何還要出售武器給我國來抵抗中國的侵略?

中國人還是老實一點比較好,不然是會倒大霉的!

回應:併欄 2009-04-13 03:20:08 (IP:  ) T 2406_R 64 引 用
台灣國際法律地位

發表:人參苦短 2009-04-12 14:06:19 (IP:  ) T 2747 閱覽數:14 引 用
中日和約 模擬重現 主權歸屬 台北賓館從史實定調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628+112009041200062,00.html

2009-04-12 中國時報 【陳洛薇/台北報導】

 馬政府對台灣國際法律地位「定調」。在馬英九總統指示下,台北賓館月底將模擬重現《中日和約》簽約場景,採用國史館長林滿紅的論述,強調一九五二年簽訂中日和約之後,台澎主權已由日本移轉給中華民國,台灣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它的名稱是中華民國,領土涵蓋台澎金馬。

 去年八月廿日,總統府針對台北賓館開放民眾參觀展場布置及開放時間召開協調會,決議在台北賓館二樓以蠟像模擬再現當年中日和約簽約場景。總統府目前展出「從總督府到總統府」展覽,也特闢中日和約展區,展示相關條文及紀錄片。

 總統府官員指出,馬總統將展覽視為國家定位的嚴肅課題,除了展覽本身,也將提出說帖、舉辦研討會,以凝聚國內共識、說服國際。展覽當天,馬總統將和原住民小學生共同揭幕,合唱「我們都是一家人」象徵族群融合,府方也將邀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共同見證。

 台灣主權歸屬爭議不休,過去國民黨執政時的統編本教科書,只說中日和約確立中日停止戰爭展開外交關係,未提主權歸屬;民進黨時期的教科書則指中日和約未聲明台澎歸屬,埋下「台灣地位未定論」伏筆。國史館長林滿紅提出國史新論,為台灣國際法律地位定調。

 林滿紅說,對於她的國史論述,馬總統有相當程度的認同與支持,去年六月就透過府副秘書長葉金川指示國史館籌畫展覽,盼以「循序漸進」的方式讓國內外了解這段史實。她強調,台灣的地位包括主權歸屬及外交關係的定與未定,應該從中日和約進行事實上的釐清。

 「中日和約就是界定台灣主權地位的國際條約。」林滿紅表示,台灣的國史必須定位為中華民國史,且我國目前在台澎金馬的主權,必須回到中日和約來加以界定,以中日和約為本,就可以釐清「台灣人是誰」的身分問題。她指出,根據中日和約第十條,中華民國國民包括台澎既有居民(如前總統李登輝一代的「老台灣人」)及其後裔、一九四九年後從大陸移住台澎,且具有中國國籍者(如故總統蔣經國等「新台灣人」)及其後裔。

 林滿紅強調,主權就是領土和人民的所有權,中日和約證明台澎主權已由日本移轉給中華民國。

 部分持「台灣主權未定論」者主張,一九五一年的舊金山和約,日本聲明放棄台澎主權,日本「放棄」不代表「歸還」台澎領土,也不代表中華民國擁有台澎主權,且一九七二年中日斷交後,中日和約失效,台灣主權歸屬不明。

 林滿紅指出,一九七八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與日本另簽中日和平友好條約,隻字未提台灣,證明一九五二年中日和約有關主權方面的規定依然有效,這是遵循國際法的「處分原則」,已經處分的就一了百了,不因中日斷交、中共和日本另簽條約就失去效力。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4-12 14:09:38 (IP:  ) T 2747_R 1 引 用
》》》》「中日和約就是界定台灣主權地位的國際條約。」

當時的【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在臺灣還沒有【完全獨立】之前,不要再說【臺灣人不是中國人】的蠢話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4-12 14:15:20 (IP:  ) T 2747_R 2 引 用
【不認同統一】與你的身份無關,那是個人信仰,言論自由。

不同的信仰,不能否定真實的法理地位。

回應:泰伯 2009-04-13 10:11:29 (IP:  ) T 2406_R 65 引 用
蔣政府與日本簽定「中日和約」,是在那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那一年「獨立建國」的?

中國承認1949年以後蔣政府與外國政府簽訂的條約是有效的嗎?


回應:云飞 2009-04-13 21:50:30 (IP:  ) T 2406_R 66 引 用
我算明白了独独们最大本事就是不择手段,我的贴呢?还说好意思提什么民主?一群污合的无赖!!

回應:云飞 2009-04-13 21:54:54 (IP:  ) T 2406_R 67 引 用
為何還要出售武器給我國?
为什么是出售而不是赠予?主要因为要骗台湾的钱(台湾以最贵的价格买了最烂的武器,当凯子很光荣),其次是让台湾当狗使中国没有精力和它争世界的领导地位!
美国骗中华民国又不是一回了!倒大霉的是你们这帮笨蛋鸵鸟!


回應:云飞 2009-04-13 22:00:07 (IP:  ) T 2406_R 68 引 用
笨伯:
如果你父亲死了,他的房子归谁?
不懂什么叫继承吗?


回應:泰伯 2009-04-13 22:58:04 (IP:  ) T 2406_R 69 引 用
土匪有什麼權利來「繼承」?

我父親的房子,絕對不會是土匪的。

台灣只屬於台灣人,不屬於中國人。

中國人要當土匪來搶房子,

我們只能把你們痛打一頓趕出去.....

呵呵呵呵呵呵...........



回應:泰伯 2009-04-13 23:03:49 (IP:  ) T 2406_R 70 引 用
台灣人捍衛自己和子孫的自由,抵抗中國人的侵略,當然是十分光榮。

中國因為接受獨裁腐敗的共產黨統治,人民沒有民主自由,被文明世界的人看不起。還妄想侵略鄰國,「中華民族」想得到別人的尊重,恐怕是很難!

回應:云飞 2009-04-14 01:05:06 (IP:  ) T 2406_R 71 引 用
中国人当然有权继承中国的土地!这里请你注意政府和人民的概念,你们可以仇恨共产党,但不可以仇视中国人!!与13亿中国人为敌你会死得很难看!
另外中国人是土匪那在台湾岛上生活的都是土匪是子孙!

回應:云飞 2009-04-14 01:10:37 (IP:  ) T 2406_R 72 引 用
被文明世界的人看不起。
最近美国和欧州的财长一个劲的往中国跑,为何这样看得起中国口袋里的钞票?
实力才是一个国家在世界地位的保障!
绿蛙们有几个国家看得起你们?大使馆在台湾恐怕没有几个吧?!!

回應:泰伯 2009-04-14 09:40:22 (IP:  ) T 2406_R 73 引 用
請問,有誰會看得起土匪?

共產黨獨裁統治中國,有沒有與中國人民為敵?

中國人縱容共產黨,不敢反抗,是很光榮的事嗎?

當一國的人口一半以上是「文盲」或者「半文盲」,人民的文化素質非常低劣時,多一些飛機大砲算是「實力」嗎?

回應:云飞 2009-04-14 17:29:28 (IP:  ) T 2406_R 74 引 用
你有否来大陆看过?如果没来,建议你来看看!
共产党有功有过!至少近二十年来做得不错!比“民主的”印度阿三强得多!
當一國的人口一半以上是「文盲」或者「半文盲」:你确定你的数据不会是49年前的?
我所在的地区(苏南)平均文化应该是高中,我所在的单位文化程度为硕士11%,本科45%,专科38.5%,高中5%,初中0.5%(保洁),低于初中一个也没有!

回應:竹根 2009-04-14 18:59:25 (IP:  ) T 2406_R 75 引 用
台北賓館重現中日和約場景 林滿紅:中華民國有效統治台澎金馬

中時電子報╱陳洛薇/台北報導 2009-04-14 03:01

台灣主權歸屬爭議不休,國史館將在台北賓館模擬重現中日和約簽約場景。國史館館長林滿紅強調,依照這個條約及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它的有效統治範圍是台澎金馬。

林滿紅強調,歷史上台澎金馬的主權歸屬有如下變化:一、清朝、日本統治的台澎:有人認為清朝的統治力弱,對台灣沒有完全主權,但在馬關條約中,清朝將完全主權永久割讓給日本,因此在法理上清朝對台灣擁有完全主權。

二、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二年的台澎:是國際法上法律地位未定的事實統治期。

三、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二年間的金馬: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由大陸遷台,持續擁有一九一一年以來即擁有的金馬。

四、一九五二年以後的台澎:由中日和約這項國際條約確定歸屬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範圍除金馬外另加台澎。

林滿紅指出,依據中日和約第三條,有關台澎財產處理對象是中華民國政府,第十條,在台澎的自然人及法人依照中華民國法律為中華民國國民。可見中日和約已明示台澎主權歸屬中華民國。
http://n.yam.com/chinatimes/politics/200904/20090414079779.html

回應:竹根 2009-04-30 13:03:14 (IP:  ) T 2406_R 76 引 用

台灣主權歸屬 馬中日和約確立說 譚慎格駁斥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4/30 04:09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二十八日報導〕針對馬英九總統解釋,一九五二年的「中日和約」解決了台灣主權的最終歸屬,曾在國務院任職的美國學者譚慎格今天表示不以為然,認為馬總統的說法造成了混淆。

曾在傳統基金會研究兩岸問題的譚慎格指出,由於舊金山和約的簽約國對於誰代表「中國」有爭議,在簽約時排除了中國代表。舊金山和約的締約國與當時的中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對於這個問題都心知肚明。

譚慎格引述當時美國代表杜勒斯的發言指出,杜勒斯承認:「若舊金山和約能精確指出前日本佔領地的最終歸屬,會更平順些。」英國代表則表示,「這個和約讓日本放棄對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但並沒有決定這些島嶼的未來。」

譚慎格說,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在一九五二年二月十四日建議批准舊金山和約時,也是採取這個立場。外委會的報告上寫著,「和約第二款是一個放棄條款,這點很重要,這項條款並沒有載明是哪個政權或哪些政權,來繼承日本在這些領土上的主權。」

他表示,雖然日本和台北在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簽署了「中日和約」,也只是承認日本放棄對台灣和澎湖的主權,因此葉公超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中日和約並沒有將台澎歸還給中國的條款,但他強調,中華民國實質上控制了這些島嶼,因此「只要這些領土最初是我們擁有,目前在我們控制之下,他們事實上就是歸還給了我們。」

美國政府雖然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承認它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並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澎的主權,許多主張台灣獨立的人士都以舊金山和約做為台灣主權未定論的依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30/78/1io5l.html


回應:竹根 2009-05-02 18:33:11 (IP:  ) T 2406_R 77 引 用
2009-5-2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日代表︰台灣地位未定 外交部召見抗議
齋藤正樹道歉 允諾撤回相關發言

〔記者范正祥、駐日特派員張茂森/綜合報導〕「中日和約」的定義為何?昨造成台日之間的外交摩擦。日本交流協會代表齋藤正樹昨上午在一場演講時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言論,外交部下午隨即召見他表達抗議。齋藤允諾撤回相關發言,並對造成我國政府困擾表示歉意。

齋藤正樹昨上午應中華民國國際關係協會邀請於嘉義中正大學發表演講時,公開表達不認同馬總統日前所謂「中日和約」是日本把台灣主權讓渡給中華民國的說法,齋藤認為「台灣地位未定論」。

對於齋藤上述看法,在場聽講的國安會諮詢委員楊永明馬上提出抗議。外交部政次夏立言昨天下午五時三十分也召見齋藤正樹,指該言論與事實不符,表達嚴正抗議,我政府絕對不能接受。

齋藤正樹隨即與中華民國國際關係協會聯繫,聲明那是他的「個人言論」,「不代表日本政府的立場」,身為日本駐台代表,相關言論確實不當。並立即請主辦單位在相關紀錄上「撤回」他的表述。

日本交流協會:不代表日本立場

駐日代表馮寄台一日晚間說,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中篤表示,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在演講中對台灣地位的發言並不代表日本政府的立場,在給他的行文中也指出,「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的第二條放棄對台灣的所有權利、權原與請求權」,因此,「有關台灣的法定地位,沒有獨自認定的立場」。

相關領域人士 稱讚齋藤觀點正確

雖然齋藤正樹在外交部及馬總統對日工作倚重的核心幕僚楊永明抗議下,已聲明那是他的個人言論,不代表日本政府的立場,但部分昨於現場聆聽演講的台灣社會相關領域的意見領袖,私下讚揚齋藤正樹對台灣主權定位的觀點正確。

馬總統是在四月二十八日出席國史館主辦的活動提及,一九五二年的「中日和約」已把台灣、澎湖主權讓渡中華民國。對此,前考試院長姚嘉文等批評,馬總統所謂「中日和約」是日本把台灣主權讓渡給中華民國的說法,完全扭曲、昧於事實,日本「放棄」相關領土,完全沒有提到「任何領土要轉讓給誰」。

外交圈解讀,齋藤正樹對台灣主權定位的看法,已經犯了馬政府大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2/today-p6.htm

回應:竹根 2009-05-03 19:08:08 (IP:  ) T 2406_R 78 引 用
台灣地位言論惹爭議 李友會明聲援日代表
2009-05-03 17:19:35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日電


日本交流協會代表齋藤正樹日前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論」言論,引發爭議;李登輝之友會會長城仲模,明天將率眾前往日本交流協會,聲援齋藤正樹。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cna/20090503/index-
12413423754653618001.html


回應:竹根 2009-05-05 04:45:31 (IP:  ) T 2406_R 79 引 用
齋藤已給老馬面子

◎ 沈建德

馬在台北賓館「顧中華民國主權」,奢言中日和約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在場的日本駐台大使齋藤給馬面子,沒說話,去嘉義中正大學演講才說,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日本只「放棄」台灣,沒交給中華民國。馬派去監聽的國安會委員及國史館長立刻反應,女的和齋藤吵,男的趕緊向馬打報告。

照理,日本放棄台灣,對台灣主權沒認定權,但對所簽的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有確認權,馬逼齋藤表態,依職責他做出回應,並未失言。馬告到日本,答覆也相同。

若不健忘,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潘基文稱台灣為中國一省。八月,日本提出正式的外交照會,指出日本在舊金山和約只放棄台灣,沒交給中國,讓潘下不了台。只是台灣的民進黨反而沒有進一步動作。

齋藤的說法與其政府相同。若馬在意,二○○七年競選中華民國總統時,大可抗議而不抗議,現在才反應,主要是因為齋藤的表態否定了「九二共識」之謊稱台灣屬中國,抽掉了馬英九傾中政策的憑據,坐實中華民國竊據台灣的法理事實。這給民進黨絕好的機會,若再緘默,就表示五一七的「顧主權」是「顧中華民國主權」而不是「顧台灣主權」。若如此,遊行又為什麼?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4/today-o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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